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消息显示,经过整合优化的泌尿系统透析、超声检查以及中医治疗等医疗服务项目及其政府指导价(即全省最高限价)已相继对外公布。具体来说,泌尿系统透析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和政府指导价将从7月15日开始执行;而超声检查及中医治疗等其他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和政府指导价则将从7月31日起正式实施。
血液透析费全省最高限价为390元/次
依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公布泌尿系统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广东省按照该局提出的泌尿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相关要求,对之前执行的“机采血浆置换术”等32项具体服务规范进行了整合,将其归并为“血液透析费”等21项新的血液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对新旧项目进行了详细的对应映射。
公立医院在进行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等医疗服务时,必须遵循合并后的收费标准,不得采用其他医疗服务的价格项目进行收费。若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同时提供血液灌流服务,则可以统一按“血液透析灌流费”来收费,不得将服务项目拆分单独计费。此外,已经取消了“人工肝治疗”这一项目,对于实际执行的血浆置换、血浆吸附、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等操作,可以依据相应的项目进行叠加收费。取消对执行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灌流等治疗项目的住院病人实施额外收费的床头治疗措施。
依据国家规定的项目价格管理标准,广东省经过实施项目价格调研,依照价格平移的规则,制定了全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预估最高上限。以血液透析费用为例永川行政服务中心,全省设定的最高上限为每次390元,这一价格包括了消毒、穿刺、设备安装与设定、管道连接、监测、血液回输、加压止血、封管以及处理相关物品等一系列操作步骤所需的人力成本和基本物资消耗。儿童加收项目的加收比例按各地市现行政策执行。
各地市在保障血透患者负担不上升的前提下,对血液透析服务项目的价格进行平移调整;对于其他项目,则在确保群众总体负担稳定的基础上,全面考量地区经济水平(如人均GDP)、城镇单位员工平均薪资、医疗服务质量、患者负担程度、平均费用增长幅度、地方财政补贴以及区域价格对比等多重因素,着重从医保基金安全角度评估价格调整的可行性,根据省定最高限价确定本地区价格下调的比例,进而合理设定各具体项目的价格。
超声图文报告不再单独收费
依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公布超声及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广东省积极响应相关立项指南的指导要求,对原实行的“普通针刺”等60项服务规范进行了合并,形成了10项中医针法类价格项目;同时,“骨折手法整复术”等105项服务规范被整合为9项中医骨伤类价格项目;“小针刀治疗”等9项服务规范则被归并为6项中医特殊疗法类价格项目;“A型超声检查”等84项服务规范则被合并为13项超声检查类项目。此外,超声图文报告服务也被纳入超声检查类价格体系,从而取消了超声图文报告的单独收费。
中医针法类部分项目计价单位由“穴位”改为“次”
中医针法相关项目在遵循服务成果导向的基础上,将计费标准从原先的按“穴位”计费调整为按“次”计费,旨在以治愈患者疾病为最高宗旨,既彰显了劳动价值,也凸显了技术价值。
依据对中医针灸、中医骨科治疗、中医特色治疗以及超声波检查等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调整和整合,广东省设定了全区域的最高收费标准。各城市针对上述项目的定价不得超出省级规定的最高限价,且允许向下浮动。针对儿童的额外收费项目,其加收标准将依照各市的现行政策来执行。
以穴位植入为例,这涉及到医生依据病情选择合适的穴位,并将相应的医疗用品植入患者体内,以此来促进经络的畅通,调和气血,达到补益虚弱和泻除实邪的效果。在全省范围内,对于这种服务的最高收费标准设定为每个穴位25元,此价格包含了穴位定位、消毒、植入以及处理伤口所需的人力及基本物资消耗。